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普元才、卢富德等4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普元才,男,云南阿里郎黄牛养殖有限公司员工。2023年8月12日16时20分左右,普元才在公司黄牛养殖基地驾驶装载机将青贮饲料推入青贮饲料池过程中,不慎连人带装载机掉入青贮饲料池中被装载机重压受伤,经120出诊医生现场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开放性颅脑损伤重型。其受伤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姚华本,男,双柏煜晟景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员工。2024年4月5日14时43分左右,姚华本在双柏煜晟景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突发疾病,立即打电话给其朋友杨某某,杨某某送姚华本到双柏县大庄镇卫生院检查治疗,因病情较重,杨某某开车与姚华本妻子李某一同将姚华本送往楚雄州人民医院进行抢救,诊断为:主动脉夹层A型,于当天23时22分经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主动脉夹层破裂。其突发疾病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拟视同工伤。
蔡华祥,男,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工。2024年9月10日蔡华祥按单位安排驾驶公务用车送县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前往法脿镇开展调研工作,17时50分左右到达双柏县法脿镇铺司村委会在会议室并召开会议,驾驶员被安排在村委会等候,18时左右过路村民发现蔡华祥晕倒在法脿镇铺司村委会院子外面路边花坛前,于当天21时经县、乡、村出诊医生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为:猝死。其突发疾病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拟视同工伤。
卢富德,男,贵州兴宏建亿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员工,从事光伏板安装工作。2024年4月26日上午8时左右,卢富德在双柏县大庄镇普妈村安装光伏板安装过程中,不慎从架子上跌落造成胸部受伤,经双柏县人民医院治疗诊断为:肋骨多处骨折。其受伤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人员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反映。通讯地址:双柏县妥甸镇文昌路,邮编:675100,联系电话:0878—7711204。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5日